这种土地问题咱们解决
已回复2010/8/18 17:41:24
您好我是山东聊城的一个农民,现在湖南打工。2004年时离了婚,我们村在那年就把前妻的一亩地给去了,说是再结婚后在给地,可是我2006年结的婚地到现在也没给,说是村里没地了。他们村官把地都卖了,剩下一部分当官的自己承包了。我们这些老百姓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希望咱们栏目能帮忙调查一下,非常感谢。
你好:
全国第二轮土地承包大约是在98年,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你们土地的承包期是30年,你们可以依法要回你们的原有耕地。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8/19 17: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