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地农民如何维权?
已回复2010/8/21 11:39:54
你好;我是山西省,河曲县的。我06年嫁到河北香河由于没赶上分地,所以我户口一直还在原籍。可是从08年我的原籍就把我的地给撤消了,我几次找到村委会也没给我解决,村委会说是村规,社员不同意给,我现在没有口粮地,社员有权利不给我地吗?他们这种做法是不是侵犯了我的土地使用权。我应该怎么办?
你好: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你们村是无权收回您的土地。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您的耕地。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8/23 10: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