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援信
待回复2010/8/26 0:01:59
律师你好!
我是四川德阳人,属于2008年5.12地震特重灾区。我们当地政府为搞经济建设,征用基本农田几千亩耕地作为工业园企业建设用地,当地政府高价卖给企业用地,最低最低的价格给失地农民补偿。在此期间:
1、当地镇政府在没有任何公开会议、公告、农民本人签字情况下,把已经被征地和被征对象农民户口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
2、即当地政府得到省一级人民政府合法许可,在征地前应该公告于被征地农民,直到现在正在建设工业园区过程中也没有拆迁安置公告,一切都不透明,一切听当地政府办事官员口头传达拆迁规定和安置政策。
3、征地农民当地政府只给买基本养老保险,至于医疗、失业保险都没有。被征地农民农转非已到领取养老金年龄所领取金额不一致。
4、被拆迁农民房子当地政府给590元一平米赔偿(楼房590元,其他房价格更低);政府修好后的房子每人30平米,每平米向政府支付300元,超出的2000元一平米。
拆迁赔偿中一切不合理现象太多,拆迁赔偿中和我们德阳市范围内的其他地方也不一样,当地政府办事人员和负责人有欺上瞒下(找人代替本人签字)、贪污地震援建费、贪污
出让土地、被拆迁农民安置补偿费的嫌疑,到县里面反映,政府不理睬。
以上种种合理或不合理现象苦于普通农民不知法律保护自己利益,最关键当地政府办事人员和负责人全部是口头传达地震赔偿、安置、征地、拆迁、赔偿等事务,没给农民留下任何相关的法律证据。也不敢明目上告,怕有些人变相报复。
恳请你们给予指引我们要怎样才能维护我们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