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纠纷
待回复2010/9/11 20:23:05
我是甘肃省静宁县城关镇西关村村民,五年前(2005年)县政府征占了我们的耕地,改建了生态公园,当时给我们农户的赔偿标准是每亩地每年660元,期限为23年,到期后再由当地政府制定新的赔偿标准.可在物价日益飞涨的今天,660元让我们的生活都无法正常维持,于是在2008年经过我们农户强烈要求,政府又给我们以每年每亩地1000元来作为赔偿.这样下去我们今后的生活怎样维持,实在难以想像.作为农户我们怎样才能让政府一次性处理所占土地,以解决我们的后顾之忧,望各位律师能给我们出谋划策,或给予相应的法律支持,维护我们的正常权益,我们将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