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回复
待回复2010/10/3 16:57:58
您好,我是齐齐哈尔市一个下属村的村民,25多年前自家雇推土机开垦的10余亩菜地,附近的接二连三的落户了几家邻居,也都有了自家的围墙,为了自家车马安全和大家的车马有个调头的空间,我家把一块推好的三角地留在了大门外。
近来我家附近要征用土地修路,我家的邻居10多年前买的现在他住的房,院子本身开的是后门。听到占地的消息后立刻在自家院内盖了房,并且推倒前面的院墙,房子的水泥台占了我家一砖多远的地,并且扬言他家有靠山,想怎么开门就怎么开门,谁也别想拦,爱哪告哪告去,杀人也不过蹲6、7年。纠纷之后他通过与村干部的关系让村上收回了我家门前的三角地,村上打算收回这块地后批给他家开前门。
我就想问问中国的宪法能不能帮帮我们维护自己的权利?
备注:现在我们村的村长和村支书是亲舅舅和外甥的关系,他们的作为都是相互维护的,我们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