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强卖价格不公
待回复2010/10/23 18:27:47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民;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并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同时,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可是我这些农民就接到通知哪哪的地卖了去领钱吧,补偿标准是一亩地一万多不到两万。这合理吗,有的不卖,不让他们动工,公安部门就出来干涉,说扰乱治安秩序随便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