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补偿
已回复2010/11/22 11:23:02
农民承包的山林被征用,被淹山林面积在1997年由有关部门作了规划报告,为58.92亩,但没有使用者签字,也没有进行公示。现向规划部门查明,被淹山林幅员面积为270.76亩,其中林地面积为58.92亩。请问,补偿应按哪个面积补偿?谢谢
你好:
征收山林补偿的依据不在于看规划部门作出的规划数据,而是要看省政府批准征收土地的亩数。征地批复上批准的土地亩数数补偿面积的依据。如果超出征地批复上的数据占地属违法占地。如果要按照淹没区的面积来征地,这就要看有关部门做的规划报告的具体内容。如果明确淹没区的面积是58.92亩,却和实际淹没的面积不存在较大差异,该规划报告可以作为相关政府的行政确认行为。补偿面积应以实际山林面积为准。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11/23 16: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