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答复楼主为盼
待回复2010/12/10 15:49:36
于2003年我赖以生计的责任水田菜土1.33亩,被村支书宋交和与人合伙开办的石膏矿非法强行占去修建了石膏矿公路。我不服时,被万里石膏矿雇请黑势力两次打伤并构成轻伤残致九级。7年来我数百次上访到各级相关部门和中央各部委反映,娄底市国土资源局作出了处罚决定责令万里石膏矿退地复耕。各级又数百次批示梓门镇依法处理解决,7年来可梓门镇把上级的指示当作耳朵风。无视国爱法律政策,目无党纪国法。不但不作公道处理。反而还实行官商勾结串通贪官污吏制造假证,徇私舞弊,颠倒黑白,以寻衅滋事将蒙冤人含冤判刑,借用职权迫害弱势农民。甚至充当黑势力的保护伞,让指使和雇请黑势力放火、打人致残的教唆犯逍遥法外。导致我被非法占去的赖以生计的田土一直得不到恢复,损失得不到赔偿。还要蒙受不白之冤。
1、我的田土被非法霸占,地方政府不管,国土部门做的处罚决定不执行,我一个中国公民,弱势农民,应该找谁?
2、我的人身健康被万里石膏矿雇佣黑势力打伤致残,财产被烧毁,公检法不理不管,我一个中国公民,弱势农民,应该找谁?
3、我赖以生计的田土被非法占去,人身财产被损坏,被逼上访,为什么是犯法?
而万里石膏矿雇佣黑势力放火伤人为什么不是犯法?公检法本应是人民财产的保护神,为什么双峰县公检法反倒成了黑势力的保护神?成了压迫人民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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