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土地承包者的合法权益
待回复2010/12/23 13:27:08
本人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如实向省委反映一个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自从中央实施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以来,开展第一轮土地承包(1980年至2000年承包期20年)根据土地承包条例的规定。每五年应对村级土地承包作相应的调整(指承包户内户籍变动包括婚嫁、出生、死亡等)。但是根据本人所知我村自1980年第一轮土地承包至今一直未做过一次调整,根据上级指示,应该是大稳定小调整,对农户家庭个别人员进出作一些调整。然而我村不但5年一次不作小调整,连第二轮土地承包也未落实承包,因30年土地一直未作变动,对进出人口严重失衡。为此本人曽多次向镇、县级有关部门反映、投诉但一直未有答复。尤使本人百思不得其解,中央三令五申。多年发过一号文件,但是基层领导不当一回事,无视中央、省市指示精神,严重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利益,作为本人抱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精神,直向省委反映,要求省委调查,并督促地县二级纠正错误,贯彻落实土地二轮承包以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