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后土地被政府征用怎么办
待回复2010/12/29 16:40:13
我们乡为搞乡场镇开发建设,征用了场镇附近的荒坡与土地,说是要总体规划、开发建设。其中有部分荒坡在被征用前其承包者就已经以一定金额转让给了我作修建房屋之用,由于国土使用手续一直没有办理,所以我也一直没有动土。现在乡政府已经将该土地承包给某私人破土整理成为地基并以一定金额公开出售该地基。乡政府说我们私人之间无权转让该土地。所以在被强制征用后也没有得到相应赔偿。
我想咨询的是:1.我与该土地承包者之间的土地转让是否有效?2.如果有效我能否要回该土地并在取得国土使用手续后修建房屋?3.就算无效我能否得到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