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费分配不合理,需要律师代理!
待回复2011/1/5 16:51:47
我们是四川省绵竹市孝德镇福田村村民。2009年2月18日,我村集体土地被全部征用。在处理征地公告之前因婚姻迁入的人员土地补偿分配时,各村民小组讨论出方案,给后迁入的村民分配50%的土地补偿款,经镇政府审核,无争议人员已经于2009年底领取此款,但我们有争议的人员都没有领取,并多次信访、上访,但各个部门和法院都不受理该类案件,我们的合法权益无法收到保护。现在集体还是将我们有争议的人员的土地补偿款按全额留存,尚未再分配,急需专业律师帮我们进行诉讼。我们有争议的人员共计有40余人,金额1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