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的问题 ——我们怎么维权?(2)
待回复2011/1/7 11:40:48
合同承包地的问题(合同样本附后),
其中第六条:土地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半途不允许退协议,乙方在承包期内可依法对承包的土地转让,转包,互换,出租,也可继承。第七条:土地承包年限随全村土地承包年限走。据此,村委为什么不给于土地补偿,法律依据在哪里?能得到征地补偿吗?
土地承包协议书
甲方:孔辛头村委。
乙方:王x x
甲方经研究将沙家沟村民所退保的果园以叫行的方式重新进行土地承包,乙方通过交行竞争,在沙家沟西岭,东阳坡,沟底,东岭叫的一方,计一亩,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包的土地方,每年向甲方上交利润30元,(如继续种果树此利润不包括特产税,特产税自付。)
二:甲方收取乙方上交利润的时间为每年的阳历12月底以前,乙方每拖一天,甲方加收百分之五的滞纳金。
三:乙方在此叫行的土地方内有任意种植经济林木,果树,粮油的自主权,甲方不干预,种植林木需在不影响四邻种植的前提下进行,需交的特产税由承包户自付。
四:乙方叫行的土地方内,如有退保户的苹果树,乙方自行处理,如乙方留种,特产税自付。
五:合同期满,甲方不接收乙方承包土地上的任何建筑设施以及林果树。
六:土地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半途不允许退协议,乙方在承包期内可依法对承包的土地转让,转包,互换,出租,也可继承。
七:土地承包年限随全村土地承包年限走。
八:此协议一式两份,加以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孔辛头村委(章) 乙方:王x x (签章)
2001.02.20
备注:甲方已盖公章,乙方已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