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耕地无偿长期给人种的协议,甲方中途能否中止协议
已回复2011/2/19 17:23:06
老师您好!事情是这样:2001年因我外出工作,故把承包田送给别人种,只是种,不收他任何费用,双方在村委会签了协议,但写的是长期给种,没有写明我什么时候要他就什么时候还我,,现在十年已有,国家形势大变,农田紧俏,村上其它农户都把送掉的田要回来了,如自已不种就租给别人,我向乙方提出要回对方儿子不同意也不愿付租金,2010年乙方协议签字者(其父亲)死亡,我要求中止协议,对方又不肯归还又不肯出租金,咬定我签的是(长期),我该怎么办,烦请律师给我指点一下.
发我邮箱.回我电话都可以.急!
在此先谢谢了
你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转包、出租地流转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参照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处理。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属于林地承包经营外,承包地交回的时间应当在农作物收获期结束后或者下一耕种期开始前。 您这周情况属于对土地承包期限约定不明,如果协商不成,应该作为不定期土地承包合同,您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随时终止土地承包协议,收回土地。如果对方不交回土地,你可以到您当地的法院直接诉讼,要求排除妨害。收回土地。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1/2/20 9:4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