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同是有效的吗
待回复2011/4/23 17:20:09
我在1986年经村民小组很乡人民政府同意在自己的自留地上建房。在1999年的是很, 村民要求我与之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即租用生产队的地建房做开小店用(地点还是我父亲的自留地)合同为5年。每年租金是200元。2004年,生产队以合同期满为由要回收土地。要求我的儿子(小店已经交给儿子打理)签订合同。合同里水,租期6年,每年租金1000元,到期后所有建筑物都归生产队所有。但其他村民都没有要求签订这样的合同。
请问这份合同合理吗?
现在生产队以我不履行合同为由起诉我。我可否反诉这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