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民房
待回复2011/5/13 17:25:07
您好,我们村近年来搞新农村建设,把我的老屋推了,推了后并没给我还建,而是只给我一亩地(最坏的最偏的一亩地)作为补偿.且不说一亩地远抵不了我老屋所占面积,也不说用裸露的一片地不能代替房子来住人.问题是用地作为对被拆房屋的补偿合法吗?我的老屋是一个完整的颇具地方民居特色的院落.院中间是一四合院,两侧有耳院,四角有角门.院内有神龛,大门洞有门神,门眉上有木雕,门两侧柱上有石雕,大门口有一200多年(有家谱为证)的古槐树.还有一个是民国初期一县长送给我们家的门匾.上书:"懿行卓著".我正准备向有关部门申请作为地方古迹让保护起来,还没等我申请,村干部已把它给推平了.似这情况我能不能告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