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建大型水库搬迁不打算赔偿问题咨询
待回复2011/5/25 2:15:37
我们是四川省,会东县鲁吉乡黑水河农场的农民,(在江边上),我们这个农场一共有16家人,不到100口人,在28年前我们鲁吉乡政府把我们从鲁吉乡其它村,(现在我们的户口所在地)调到黑水河农场开荒种地,然后一直以来开垦出来的土地便以承包的形式给我们耕种,我们每年给乡政府交一定的承包费,最近几年没有交了,因为国家早就取消了土地税,现在我们已经把土地改良得非常好,有很多果树、蚕桑、甘蔗等,还有了老婆、孩子、辛苦修建的房子,都在这块辛勤耕耘的土地上生活快30年了,但是我们的户口还都在以前的村上,包括成家之后的孩子户口都没有在这里,可是老家我们从来几乎不回去,老家什么都没有了,现在要修水库面临搬迁、赔偿等问题,在政府下达的公文中并没有我们黑水河农场,我们找政府给我们的回答是:“你们的户口没有在这里,你们只是在这里包地种的,最多给你们赔偿当年的青苗费,以后你们当初从哪里来,还是带着孩子、老婆回哪里去”。30年了,叫我们回去,什么都没有了,要是党和政府都不管我们,我们以后这一群人该怎么办???
请问尊敬的律师:当地政府这样决定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他们应该怎样赔偿我们才算基本合理,或者应该找哪里政府部门或者相应的部门反映才会有人管我们,最近已经开始搞实物普查了,我们面临以后的生存问题。
期盼你们能给我回信,或者回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