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和开发商协商合作利用自己的宅基地统一改造成六层居住小区合法吗?
待回复2011/6/1 18:02:29
你好!
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们村有二十几户村民想自发地和一个开发商协商合作,利用自己的宅基地统一改造成六层居住小区,条件是每户可以得到两套120平方米的住房另加十万元现金补偿,宅基地使用权还归我们村民自己,请问这样的做法合法吗?具有可操作性吗?希望得到回复,谢谢!
注:剩下的住房开发商卖掉获利,签定协议前开发商先拿出每户十万元抵押在银行或者中间机构。
我们问过县城建局,他们的态度是不干预,可是村支部书记说妨碍了村里的规划。请给我们出个主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