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拆迁逼得老母亲寻死
已回复2011/8/19 11:19:42
你好:
我们是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南麻镇涝坡河村全体村民向领导控诉淄博市沂源县南麻镇涝坡河村乱用职权非法占用涝坡河村集体土地
事实和理由:村委没有经过涝坡河全体村民同意和在没有出具任何拆迁许可证和拆迁管理条例的情况下强行占用集体土地近500亩。起初说占用土地为了拉动沂源县经济增长,招商引资,建鲁中义乌国际商品城,对于被占用的土地将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及时、合理、迅速补偿。但是现在根本不管村民愿不愿意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拆除建筑物,用大型装载机将庄家幼苗夷为平地。村民表示不满用手机录像,殴打村民致伤,执法人员非法干扰,采用暴力和非暴力手段强行将村民带离现场好继续作业。某位领导大言不惭的说村民是不是你也想进去(公安局)。现在村民分文钱都没拿到手,辛辛苦苦种的庄稼都被毁掉。政府许下的承诺无法兑现,全部推责于当初投资商不来投资了。着明显是一个牵强和不合理的解释。既然投资商都不来投资了,为什么还要强征强拆?着明显是想霸占集体所有的土地来实现他的非利于农民的非法收益。皆比之下承办单位的领导扪心自问把!这恃强凌弱的强权、渎职行为也太明显了、太露骨了、让人接受不了,强权大于法啊!国土部五月下达急令严查强征强拆,到了地方就不实行?是不是要等到再有流血事件才得到重视《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
此致
涝坡河全体村民
2011年8月18日
你好:
由于你所描述的事实模糊不清所以给你做不了具体明确的回答。
建议电话咨询本中心主任,他是土地方面的专家会为您作全面免费的解答。咨询电话:18901054560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1/8/19 11:4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