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强占1000亩耕地开发公园项目。有必要吗?
已回复2011/9/18 11:02:05
您好!
我是陕西咸阳秦都区两寺渡南村的农民,我们村吵吵农民上楼有好几年了,但一直没有进入实质阶段,上周三乡政府到来了30多人(真正政府人员不到10个)昨天每家发的传单让限期搬家。
有这样几个问题:
1、村里属于集体土地,但是没有经过村民同意,村党书记:冯引朝就再给乡政府的限期搬迁的保证书上签字。
2、每亩不到60000元的单价与西安丽彩(地产开发商,土地倒卖)达成协议,由乡政府签的头。想再换届前把这个事做了。
3、拆迁农民的房子,只给宅基地上的房子提供补偿。宅基地没有任何补偿。
4、也没有为失地的我们以后的事情提出任何说明。
想请您帮忙给看看这些事情我们该怎么解决。
你好:
一、土地是集体的,个人签字行为代表不了别人。
二、土地补偿相关事宜要看各地区的相关规定。具体何不合理要知道相关的政府信息才知道。
三、宅地基也是要补偿的具体补偿多少,要看地方的相关规定。
若需要进一步咨询,建议电话咨询本中心主任,他是土地方面的专家会为您作全面免费的解答。咨询电话:18901054560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1/9/20 10:2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