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把出嫁女方的土地扣除合法吗?
已回复2011/9/28 9:29:34
你好我是山东济宁农村的,我嫁给了济宁的非农业户口,结婚后我的户口没有迁走,我女儿的户口和我的户口都在我老家村里我爸爸的户口上,村里现在要分地,说出嫁的女孩就不在分给地了,村里说他们询问了村民的意见,所我不把户口迁走就是想分地,到搬迁盖房的时候还想分房,村委说他们还咨询了律师说根据什么法(我不太清楚)他们这样做是合法的。
我想咨询一下村里是不是应该分给我们母女地?他们不分给我们是合法的吗?
我结婚不迁走户口也是合法的吗?
是不是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土地分配管理法?
你好:
你的户口还在本村就是本村集体成员,是应该分给你地的。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需要进一步咨询建议电话咨询本中心主任,他是土地方面的专家会为您作全面免费的解答。咨询电话:18901054560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1/9/29 9:4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