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以及占地补偿款
待回复2011/9/29 17:18:49
我于2001年前,从农民手中流转土地2亩,流转费一次付清,流转后通过村委会转账,登记并发给我绿色的土地使用证,流转后村委会收了1000元的入户管理费,并声明我以后享有村民一切待遇,但2011年政府修路占地,农民把我告上法庭,向我要钱,说我是市民,不能到农村转让土地,从根本上违法,并拿出2007年办理的红色土地使用证,并说我的土地使用证无效,他这种说法有法律依据吗?我如何能要回我的占地补偿款?对这种丧良心的人,如何从法律上惩罚他们这种不道德的行为,恳请帮忙解答!急!!
我能否得到全额土地补偿款?如果不能请说明原因,谢谢
注明:村民的承包期是30年至2025年,我的土地转让期是同承包期,至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