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
已回复2011/11/24 13:34:12
您好,我们村因征地获得补偿款,说是按户口平均分配,分钱时又规定已婚女子没有资格分钱,这个很不合理,我们同样有本村户口,为什么我们就不能享有,我们不服,请给我们一点建议和意见,我们该怎么办来维护我们的权利?
你好:
只要是户口还在本村就是本村集体成员,就享有和本村其他成员一样的权利。
建议你以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电话咨询本中心主任,他是土地方面的专家会为您作全面免费的解答。咨询电话18901054560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1/11/28 11:2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