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块土地到底是谁的?
已回复2011/11/26 11:26:31
有块土革时集体土地大包干分配给第七生产队耕田用地,座落在本村中心(县土地局有原始土地档案)。当时本村没有学校,在此情况下,大队干部向七队社员协商要求在在这块土地上盖一所小学。当时大队只给七队每年减购谷额1350斤,抵七队这块土地耕种收入,七队减购谷额由其他各队分摊,谷款归于他队,当时没有办理其他任何手续。现在此地被征用,村干部不承认此地属于七队,七队社员要求查看档案,却被告知,档案资料不能外流,而且没有这份档案。我想知道,这块土地到底是谁的?如何证明?
你好:
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你们的地已经被征用,根据土地管理法,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由于不了解你们的土地性质,还有相关的征地具体情况所以不能给你做更全面的解答,建议电话咨询本中心主任,他是土地方面的专家会为您作全面免费的解答。咨询电话18901054560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1/11/28 10: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