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夫再娶,我是否有权要我的返还地
已回复2011/12/12 12:40:57
我是浙江金华地区的,我和我前夫离婚有四五年了,那时村里就一直说要分还返还地,村里还建了别墅区,可一直都没有落户到个家庭,当时还每家每户每人口个扣了三万元的返还款拿来建别墅的,现在村里要开始进行分返还地,我的户口还一直在村里,请问,我们是否有权力要回我们应有的土地。。(注:我们一直没有生活在村里,也一直没有再婚)
你好:
针对您的情况,需要分清您是否属于空挂户。如果您不属于空挂户。你是有权参与土地的分配的。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1/12/21 11: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