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非法买卖农民土地八千多亩而且不给农民任何的经济补偿
已回复2011/12/16 17:07:39
我们是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贝墩镇树华村委会老园、沙塘村的村民,我们是久居住在吃靠山吃山远离集市的小山村有着茂密的原始森林、山河是我们祖先6世祖在老园租地耕种后来同黄氏主人买下来落基的,我们原住树华中村人现在在老园村居住有三百多年历史了,有二十户160多人,祖先留下有八千多亩原始山林给我们生活生存自给有余。
在解放战争时期我们村是革命根据地,那时东江游击队的:林若、林镜秋、林强、郑群、何友达等老同志常住在村里活动与群众联系,在困难时互相帮助共度难关。
但在文革时期60年代末70年代初和平县为枫树坝建水电站用电诞生后,河明亮电站随后办知青茶场,81年办四级林场那时和平县政府乱无甲子,没有按“1971年89号文”的土地法办事在未经上级批准、未请示村民同不意同意的情况下非法占用我们村民的土地,而且在村民还不知道怎么回事的情况下镇政府伪造村民签字,非法将我们村的原始森林、油茶山共八千多亩移交给河明亮电站管理使用并非法制订山林权交接协议书,电站对我们村民的土地越占越多还淹没我们的稻田40多亩,还到处乱挖山、乱开路、乱建私房,我们村民只靠剩下三分地求生加上群众全是粗人无别的手法谋生在此三十多年村民靠几亩薄地维持生存全是状态之艰难痛苦,现在村民们还住着危瓦房,几十年来政府没有给过我们村民任何赔偿,这样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吗?希望土地维权中心能为老百姓做主啊!! 谢谢!
您好:
您以上反应的问题属于土地权属争议和违法征地问题。解答这两类问题我们需要了解你们关于争议土地的详细情况。你可以拨打咨询电话13241111918,说明详细的情况后,给您详细的解答。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1/12/21 10:4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