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的权利
待回复2012/1/13 14:11:09
97年生产队收回大部分田重分,我当时在外地打工,我大哥共捡了两户钩号,分了田,村委会有分田材料,回家过春节时大哥说,田找人代种了,没有租金,但田亩上交钱由种的人交,两不贴。
07年母亲中风我回家先要回了旱地,08年问大哥水稻田的事,他说其中一户钩号的两亩多水稻田被几户调另为整分了。没法要了。向生产队、大队问情况,村主任说,田要不回来,生产队又没多余的田,叫生产队长写了一份说我没分到田,等生产队多田亩分给我户,盖了生产队公章的证明。村主任也签字说明;等窑场关了之后,田亩到户多出来考虑我户缺田。
之后到乡农经站才知道,08年签二轮承包合同,我的合同上只有旱地,没有水稻田,所以水稻田要不回来,合同没找我签,也没给我合同,我也不知道合同的事,我们村也没有发土地承包证。农经站答复;村里答复附合《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通知》文件精神。等复垦多田亩考虑我户缺田是对的。
11年窑场关停后,田亩到户多出十几亩,但村委会以村民、及村民代表不同意为由,不同意把田分给我,找县、乡政府都叫我回去找大队解决,也说村民的事情村民做主,他们也没权利叫村里把田给我,想申请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但我县也没有这个机构,想打官司,但司法所的所长说没有两证,法院也不受理,受理了也会驳回。
生产队、大队的承诺没用吗?打官司法院不受理或受理也驳回吗?我户承包土地的权利那个部门来保护?怎样才能要到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