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收
已回复2012/10/11 11:05:28
我村2003年村干部和镇政府签下征<使>用土地协议书.将我村土地以17000/亩卖掉。十年未动工,请问这份协议书是否还生效,
您好:你们村和镇政府签订的协议,严格上来说镇政府不具备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主体资格。但是10年已经过去了,确认无效诉讼程序上不是很好操作。是否能够要回该块土地主要看该块土地在签订协议后是不是已经经省级或者国务院的征收土地批复,如果已经批了,10年了再往回要土地就不好说了,如果没批,你们完全可以将该地块要回归你们所在的村农民集体所有。回您的电话未接,详细的维权方法请打18901054560咨询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2/10/29 16: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