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纠纷
待回复2012/11/4 15:54:11
2011年8月,我见自留地上的农作物遭人为破坏,之后再种,同村小组成员某某(村干部亲人)竟出示《建筑许可证》(颁发日期是1993年的),称自留地已收归集体,现在属于其建房用地,由此双方引发土地权属争议。
因为政府当时都没有为农户们颁发自留地的证明文件,所以我家也没有自留地证,但几十年来一直耕种自留地的事实的确存在,不可否认。在得到大多数村小组成员承认和签字作证,自留地的经营权属我,我便于2011年9月依法书面向人民政府申请处理,但被当作信访事项转交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作《调查答复》,称其合法有效,可以建房。但本人认为,街道办不是作出处理决定的职能部门。同年11月,我再次书面向人民政府申请作出处理决定,但至今未获处理,也没有受理或不予受理的通知。之后依法向上级政府申请处理、复议、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得不到任何书面的回复。
今年9月,某某在街道办人员协助下,开始强建。我以其“没有国土部门用地审批手续”和“土地争议期间,破坏土地利用现状”为由,书面及口头申请国土局制止其非法占地行为,但未获执行。2天后,为了避免双方肢体冲突,我只有在建筑工人午休落班时,将他们挖好的两个井坑的用泥土填回,事后竟被派出所以“其他寻衅滋事”罪行政拘留10日。释放后,某某已将地基建好,还继续抢建,国土局的工作人员更扬言说将会为其补办《土地使用证》。我还能怎么办?求求好心人帮帮我,教教我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