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政府签了协议不履行,天理何在?
待回复2012/12/25 17:00:10
2002年,河北省高碑店市政府为扩建新世纪大街募集资金,向当事人出让国有土地15亩,每亩11万元。出让年限40年。 2002年8月13日,当事人与市政府签订了《土地出让协议》,于2002年8月20日、2002年9月26日分两次交纳现金110万元。协议规定:交付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期限为2002年12月31日前。 但是截止到今天,河北省高碑店市政府也没有履行协议出让土地。当事人多次与市政府进行协商,市政府以种种理由进行推脱。最后都不了了之。不知何时能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一直都在协调,可是我现在连一个电话都没有接到。 这块土地高碑店市政府已经转让给娃哈哈集团了。现在工厂都正式生产了。我们现在能通过什么方式才能把交给市政府的钱退回来。希望主编给我留一个能够处理此事的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高旭尧13603285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