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租地=变相卖地,里面的猫腻,当地村民不得而知被闷在鼓里。
待回复2013/3/30 16:00:20
几十年前,在潘涂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福建省厦门市同安潘涂村3600多亩集体土地以每亩几百块租给台湾商人作高尔夫球场运营,为期70年。近期他们在球场里兴建别墅群,因合同期将近,产权无法办理问题,别墅群滞销,于是他们想找潘涂村续签合同。
与潘涂村协商过程中,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那片土地在合同期满后即将归为国有。而潘涂村民更是无人知晓此事。
低价租地=变相卖地
其实大家都知道,无限期的出租等于变相把地也卖给它。租地出去时都便宜得像垃圾一样。
可是在这个过程中村民是最大的受损群体,在城市化进程中,绝大部分农民被排除在获利群体之外。
然而潘涂失地的村民只能成为廉价劳动力,穿海蛎壳或破海蛎为生。
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潘涂大部分村民的生存现状如20年前一样艰难,失地村民需要长期生存,没有经济来源,村民有何出路?有何生活保障?未来大量失地农民会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存在社会隐患。
为了维持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运转,某些基层组织把脑筋动到了农村仅有的资源--土地上,卖地、租地或变相地卖地、租地,成为基层组织最现成的收入来源。
就说租地,某些基层组织,把土地租给来“投资开发现代农业”的企业。至于农民,老板愿意聘用,就给企业打工;老板不愿聘用,就得自找出路。所以,在某些地方,农业税的免征或废止,得益的反倒成了这些企业。
寄希望于政府……但可以预言,单靠一方或两方,大概都不足以成事。应该是政府、失地村民和社会三方同心同德、通力合作,中国的农民才会真正有出路。
国家承认农民土地所有权具有价值,是一大进步。潘涂村民也应该积极的维护自己土地所有权的价值,不能为了眼前的享受随便卖地,使土地收益部分成为村民进城的基础社保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