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补偿征地方擅自推毁部分果园
待回复2013/4/27 21:21:17
你好:我们2000年在广东xx县xxx村承包1000亩山岭种植荔枝,一次交清50年承包金(2000年至2050年止)已经县公证处公证,前后种植了约150亩荔枝树。2009年听说该县准备征该地,但一直没和我们协商过。四个月前在我们不知情下(更没有通知和补偿费),该县征地办推土机擅自推毁了我们约40-50亩荔枝园......至今,县征地办还推说是工程队所为!!!据了解---该县征地名为“过境高速公路储备地”(其实离几年前已建好的高速公路约6-7公里),据查:2012年8月该县出台了旧城改造建设征地青苗补偿标准,最高荔枝树补偿是1.6万元/亩,同年11月该市也出台了征地青苗补偿标准最高荔枝树补偿是2.8万元/亩.今天我们找到征地办说“种有荔枝树的只给7000元/亩,我们若不同意,限期三周内县物价局将对荔枝树评估,并将荔枝树评估费划到该村(发包给我们土地的村委会)帐户后推平整个荔枝园,不服叫我们到法院起诉”。请问:1,该县制定的征地青苗补偿标准合法吗?县级制定的征地青苗补偿标准要怎样才算合法(我们应通过怎样去了解是否合法?)??2,荔枝补偿费太低我们不接受征地办万一推毁整个荔枝园怎办呢?怎样才能有效阻止?3,请给个具体操作维权方案(依据法侓哪些条款和规定?)去找哪些部门上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