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急盼回复!
待回复2013/7/23 14:05:52
您好,
我家是吉林省图们市苇子沟镇的农民,现在和原房子的东家打官司法院二审把土地判给了原房主.事情是这样的,我于1998年以15800元的价格买了他的房子,连同耕地一起都转给了我们家耕种,当时就稀里糊涂的写了一份订金合同,原房主的妻子称不会写字,又没有印泥就以口红代替按了手印,如今这份订金合同她们家不承认,又鉴定不出来指纹.
我们家在2003年第二轮土地确权的时候把土地流转到了我们家的名下,村里给我们家发了土地使用证和流转合同.房子在2007年经由原房主过户到了我的名下,因为之前种地要交农业税等各种费用,没有人愿意种地,近些年来经济发展迅速,国家政策好了,每年都有补贴款,再加上高铁占用了,原房主又来要地,村委会和村民都可以为我家作证,他卖房的时候把他的土地使用证和其它证书当时都交给了我们家,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我的使用权就这样给收回了吗?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利呢?期待您的帮助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