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维权
待回复2018/4/13 14:00:03
在17年前,村集体将林改地之后,将土地分到户给每个人,其中有部分土地是补充那些承包地不足的村民(土地性质应为基本良田吧)。去年11月,村里开会说要收回这个地(没有任何项目,用途,也没有任何赔偿的情况下),要求大家把上面的作物移走,截止时间为2018.1.1。直到今年的3月9日,当一些村民对作物进行管理施肥之后,在村镇干部的带领下,将这些进行管理的农户的作物全部用挖掘机推到(那些没有管理的作物未作处理)。种植多年的果树,正值盛产期,即将收获的时候,在没有任何理由,用途的情况下被毁,实在想不出任何非要这么做的理由,村里发展不是也为了村民能增收,能过得更好吗,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想咨询下,这样的土地性质,这样的情况该怎么维权,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