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土地流转协议》将农民的基本农田变成安置房地基是否合理
待回复2019/7/23 8:27:35
2017年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十年,用途未做说明,至今提供了一次租金,每亩1500元,到2019年5月村里隆重的奠基仪式才知道,这些被签订协议的基本农田要被当成安置房的地基开挖,我们开始维权,到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土地局反应未果,继续到山东省临沂市土地局反应未果。后村里威胁家里老人,阻碍他们造房,要把老人们抓起来,让老人们赔偿村里的误工费等等威胁的话语。村里几十户有很多被吓怕了,接受了十年违约金一次付清,接受基本农田给为安置房地基。失了土地,那10年以后农民如何生活。请问村里这种做法合理吗?我们该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