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拆迁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2009/8/12 10:35:4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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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河南新乡拆迁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新政文〔2008〕46号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程序。一、适用范围为市政府确定的2008年我市重点改造的18个城中村。二、列入改造范围的18个城中村…

河南新乡拆迁工作程序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新政文〔200846号文件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 情况 ,制定本 工作程序

 

一、适用范围为 市政府确定 2008年我市重点改造  18 城中村

 

二、列入改造范围 18 城中村 ,按村、镇(乡)、区逐级申报,申报内容见(附件)。 申报资料经市 城中村 办公室审核,经审核合格后的项目,可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项目包装、招商引资、规划设计、土地出让、拆迁安置等工作。

 

其中 城中村改造 建设 方案应包括 :开发建设时序 (应优先进行安置房的建设 )、总体规划方案、拆迁安置方案、生产经营用地安排( “三产”发展初步方案 )、旧村拆除计划 、市政 配套 设施建设方案 等内容;

 

三、 凡介入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开发企业 必须到市 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登记备案 接受审查。凡不登记备案接受审查的,今后不得介入我市城中村改造项目。 (备案资料: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银行资信证明、开发业绩)

 

四、列入改造范围 的城中村 ,将土地出让、规划报批、拆迁安置等工作完成后,到市 城中村 办公室办理项目备案。备案合格后,持城中村改造项目备案表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报建手续,享受新政〔200846号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城中村改造项目备案主要内容:土地证、建筑工程规划用地许可证、拆迁许可证、市规划委员会的规划批准文件等手续,)

 

五、城中村改造工程开工建设后,其土地出让金收益部分,用于支持城中村改造的资金,由开发改造实施主体单位提出申请,经区城中村改造机构同意,报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审核后,到市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六、 城中村改造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七、 在城中村改造 建设 凡建设审批手续不全 新建住宅 违规 向社会销售 优先 安置本村村民 建新不拆旧 群众意见较大 造成严重 不良 后果的 项目, 经市城中村办公室核实后,责令 有关部门 令其立即停工、整改。

 

   整改不合格的改造项目, 有关部门 止办理 或撤销其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建筑施工许可、土地使用、房产 预售 许可等所有相关手续, 并记入不良纪录。项目实施单位今后 不得介入我市城中村改造 建设 项目 不得享受 我市 城中村改造 各项 优惠政策。 

 

 

九、 具备改造条件而未列入2008 城中村改造 计划 范围的 城中村,由辖区政府城中村改造机构申报, 经市 城中村办公室 批准 ,可按 《新乡市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新政文〔200846号) 的要求 行改造,并可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附:新乡市城中村改造申报程序及所需提供资料

 

 

 

 

 

新乡市推进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

 

 

 

 

 

 

 

附件:

 

新乡市城中村改造

 

申报程序及所需提供资料

 

 

一、申报程序

 

1、申请列入市城中村改造的村庄,以书面请示形式,逐级报所属乡(镇)、区人民政府,辖区政府以正式文件报市城中村办公室。

 

2、市城中村办公室收到申报资料后,在35个工作日内到申报村庄现场查看了解情况后,拿出回复意见。

 

3、收到市城中村办公室,同意列入市城中村改造村庄的回复意见后,申报村庄可着手进行改造的前期准备工作:选址定位、规划方案、明确改造方式(自行改造或联合开发)。

 

4、编制改造建设方案经多数村民代表或村民同意,并在所改造村庄进行公示。

 

改造建设方案方案应注明以下基本内容:

 

1)村庄基本情况:村庄四至、人口、户数、房屋建筑面积、非住宅建筑面积、土地情况、村办企业情况等。

 

2)拆迁安置办法:明确旧房拆迁补偿标准、村民安置楼房位置、楼房分配方法。

 

3)分期建设方案:整个村庄共分几期开发改造,每期开、竣工时间、开工面积、安置村民面积、开发销售面积。

 

4)旧村拆除办法:村民安置一块,拆除一块,旧村不拆除不得进行下一期工程建设),原则上要同步建设,同步拆除,不留死角。

 

二、需要提供的备案资料

 

1、改造实施计划;

 

2、村庄基本情况;

 

3、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规划批准文件、会议纪要;

 

4、批准后的规划蓝图;

 

5、土地出让合同及有关文件;

 

6、村民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7、编制的改造建设方案;

 

8、开发公司质资证书(复印件)。

 

9、其他所需文件、资料。

 

三、改造政策文件

 

1、新政〔200846号文《新乡市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2、新政〔200464号文《新乡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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