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甘肃调研

  发布时间:2009/8/28 15:45:1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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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甘肃调研  强调要切实在“三个强化”上下功夫见成效  本报兰州讯(特约记者李郁军)6月17日至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来到甘肃,就检察机关做好当前检察工作以…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甘肃调研

    强调要切实在“三个强化”上下功夫见成效

  本报兰州讯(特约记者 李郁军)617日至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来到甘肃,就检察机关做好当前检察工作以及如何加强和改进涉农检察工作、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进行调研。曹建明强调,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强化对自身执法的监督制约,强化检察队伍的素质建设,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科学发展。

  调研期间,曹建明分别在甘肃省检察院、定西市检察院召开了调研座谈会,考察了定西市安定区检察院,并前往安定区青岚乡大坪村考察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甘肃省检察院检察长乔汉荣陪同调研。

  调研中,曹建明指出,近年来,特别是甘肃省检察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组成以来,省检察机关在省委、人大、政府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下,经过全体检察人员的共同努力,全省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在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曹建明指出,检察机关要在强化法律监督上下功夫、见成效。一要切实抓好执法办案工作。各级检察机关无论是维护社会稳定、查办职务犯罪,还是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都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切实抓好自身执法办案工作。二要突出抓好当前重点工作。今年以来,高检院在组织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涉检信访积案化解等专项工作基础上,又部署了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工作。各级检察机关一定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和高检院的部署要求,一项一项地抓落实,通过抓好这些重点工作,有效增强法律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把保障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作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依法坚决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活动,加大对涉农职务犯罪的惩治和预防工作力度,严肃查处破坏选举等侵权犯罪案件,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妥善处理和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

 

  曹建明要求,检察机关要在强化自身执法监督制约上下功夫、见成效。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必须真正从思想深处高度重视加强对自身执法的监督制约,并真正把加强对自身执法的监督制约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要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曹建明强调,要在强化检察队伍的素质建设上下功夫、见成效。要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着力解决在执法观念、体制机制、执法作风、法律监督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要高度重视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检察工作,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求真务实、廉洁从检,以自己的模范言行,切实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加强检委会建设,高度重视并善于发挥检委会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重大问题的职能作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加强宏观工作研究和指导。要抓好大规模教育培训工作,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这项工作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放到检察队伍建设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来抓,着眼于全员培训,统筹抓好各级各类检察人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的教育培训,加大对西部和基层检察院的扶持支援力度,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发展。

 

 

来源: 甘肃法制报 编辑: 杨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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