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介收取数千加急费 国土局称可举报

  发布时间:2009/6/27 1:15:1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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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表公告,声明有不良中介公司借房管局名义收取市民的办证手续加急费,有市民因此而上当。该局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有关负责人明确,市国土房管局各部门并未收取任何的办证加急费,市民可打…

 

    日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表公告,声明有不良中介公司借房管局名义收取市民的办证手续加急费,有市民因此而上当。该局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有关负责人明确,市国土房管局各部门并未收取任何的办证加急费,市民可打举报电话(020-83346239)。

 

    房管局不收取任何办证加急费,市民勿轻信不良中介。

 

    中介收取加急费五百至数千元

 

    该负责人表示,前段时间,房管局发现有中介公司声称可为急于办理房屋交易手续的市民加快办理速度,并收取加急费,更称部分加急费由房管局相关部门收取。

 

    这一情况最为多见的是在办理房屋抵押放款手续中,因房屋抵押贷款从申办到放款,要经过公证处、银行和房管局等不同机构,整个手续办下来一般需时两个月。有中介公司称收取五百至几千元不等的加急费可加快办理速度、提早放款,而当中部分加急费是交给房管局的。

 

    付加急费应索发票和签协议

 

    该负责人再次澄清,房管局各办证部门的确有可能对个别因特殊情况急需办证的群众提供加急办证服务,但房管局只按规定收取各项办证须交的费用,不收取任何办证加急费,市民不要轻易相信中介公司收费可加急办证的谎言。

 

    如果市民的确希望中介公司为他们加快办理业务,抓紧时间跑公证处、银行、房管局等不同部门,愿意付加急费给中介公司的,则应向中介公司索取收加急费的发票。另外,还应与中介公司签署协议,要求中介公司在确定的工作日内完成办证手续。

 

    发现违规收加急费可举报

 

    该负责人也表示,如发现在房管局局办公大楼内拉生意代办手续者,立即告知房管局保安人员处理。如发现中介公司违规收取加急费,又不开具发票和签协议的,可向中介管理所举报(举报电话为:83346239)。发现房管局办事人员与外来人员勾结,涉嫌腐败的,可向房管局纪检监察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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