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问题已成为农民维权抗争的焦点- -

作者:于建嵘 来源:中国改革报 发布时间:2009/9/3 14:00:4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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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土地问题已成为农民维权抗争的焦点--土地问题已成为农民维权抗争的焦点本报记者王淼2003年8月至2004年6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国家社科基金(03BZZ036)课题组和国家软科学重大项目(2003DGS3B027)课题…

土地问题已成为农民维权抗争的焦点- -

                                      

土地问题已成为农民维权抗争的焦点本报记者 王淼 20038月至20046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国家社科基金(03BZZ036)课题组和国家软科学重大项目(2003DGS3B027)课题组,联合对当前我国农村的社会形势进行了专题研究。研究表明,土地问题已取代税费问题成为农民维权抗争的焦点。记者就此采访了课题组主要负责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于建嵘教授。土地问题在农民维权抗争中的比例已达六成多于建嵘告诉记者,课题组先后对课题组收到的172封农民控告信件、中央某媒体观众的大量电话声讯记录、观众来信进行了专项统计分析,2004615日至714日对720名进京上访农民进行了专项问卷调查,课题组成员还分别到国土资源部、科技部及北京、广东、浙江、河北、山东、湖南、江西、河南、安徽等省进行了专项调查。这些调查均显示,土地问题已成为农民维权抗争的焦点。记者看到,在课题组对中央某媒体观众电话声讯记录进行了专项统计分析中。200411日至630日,该栏目共接到观众电话和声讯62446次(条),其中有关三农问题的为 22304次(条),占总数的35.7%,居于首位。而在三农问题中,反映农村土地问题的电话和声讯共有15312次(条),占总数的24.5%,占三农问题的68.7%。而在课题组在已分类处理的某中央媒体的4300封近期来信中,有1325封涉及到农村土地争议,占已处理来信的30.8%。在课题组对进京上访农民进行的专项问卷调查中,有效的632份问卷中,进京上访原因涉及到土地问题的有463份,占有效问卷73.2%。而今年元月以来,课题组共收到172封农民控告信件,信中涉及到土地问题的109封,占来信63.4%。于建嵘告诉记者, 2004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4.69万件,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3.39万件,清还农民征地补偿费欠款87.4亿元,占欠款总数的59%;全国核减各类开发区4735个占年初6741个的70%,规划面积从3.75万平方公里,压缩到1.34平方公里,压缩了2.41万平方公里。各省市所反映的情况也说明了土地案件的严重性。土地争议较之税费争议引起的冲突更加激烈于建嵘说,课题组通过对农村土地争议事件与前几年农民因税费而发生的冲突进行了比较,发现目前农民维权活动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一是目前有关农村土地问题争议,主要集中在征地和占地两大类型上,争议的问题较为明确。而属于征地方面的纠纷是目前农民反映的主要问题,占总数的60.1%. 其中非法征地或强行征地占总数的33.1%。二是冲突当事方发生了变化。目前农村土地争议较之税费争议来说,在双方当事人方面有着较大的变化:其一,从控告方而言,虽然村民联名仍然是最为主要的形式,但村级组织已成为了重要的控告方。这主要是由于在强行非法征地等争议中,村级组织与农民的利益是一致的,因此在村民们的压力下有可能成为抗争的主体。在一些实际性的冲突中,村民的男女老少齐上阵的情况也经常发生,这与税费争议时主要以抗争精英为主有明显的不同。其二,市县成为被告方的比例较高。在农民税费争议中,被告方主要集中在乡村两级组织,其中乡镇政府是最主要的被告,市县很少成为被告的主体。其三,公司和开发区成为了被告方,这在农民税费争议中是没有过的。三是冲突的地域分布发生了变化。与农民抗税费主要集中在中部农业省份不同,目前农村土地争议最集中的地区是沿海较发达地区。其中以浙江、山东、江苏、河北、广东最为突出。这些地区争议的主要是非法或强制性征地,农民控告的对象主要是市、县政府。在中部地区的安徽、河南、黑龙江等地区所表现出来的问题主要是对农民土地承包权的侵犯,控告的对象主要是乡镇及村级组织。四是冲突的方式发生了变化。在农民的税费争议中,上访、宣传和阻收是最主要的抗争方式,而在现在的农民土地纠纷中,抗争方式主要是到县市政府部门门口或被征土地上静坐、游行示威甚至高速公路、铁路上静坐。五是冲突程度变得相对激烈,警农冲突时有发生。在农民抗税维权时,由于中央有明文禁止使用警力,地方政府在使用警察镇压农民维权代表要承担政策和农民反抗的双重风险,所以除个别事件外,很少在因税费问题直接发生的一定规模的警农冲突。而目前的土地维权抗争活动中,由于利益巨大,双方争议无法协调,地方政府动用规模警力对待失地维权的农民已是常事。六是抗争的语言发生了变化。农民因土地而发生的抗争,虽然在文本上也引用了一些法律条文或三个代表之类的话,但更多的是"我们要吃饭,要生存""我们是农民,土地是我们的命根子,没有土地,我们赖何以生存?到头来,只有揭竿而起,因为,吏不可畏,小民从来不可轻"这样的话言。七是外力介入情况不同。由于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保障并涉及到巨额经济利益,因此,每一事件均具有重大的社会影响。作为抗争的农民一方,也就经常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求助。一些知识精英,主要是法律人士也为了各种目的(经济的、政治的或社会影响)而深入其中。于建嵘说,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知识精英的介入,有许多事件就会离开土地争议本身而成为政治事件。河北省某市2万多名移民因土地补偿款而联名罢免市委书记全国人大代表资格案、某市1万多名移民要求罢免市领导人的动议案,福建省某市移民以耕地被占罢免市委书记省人大资格案等都是在北京某民办机构策划下而发生的。这一点与农民因税费争议很少有外力长期并有组织介入有明显的不同。于建嵘认为,农村土地纠纷已取代税费争议而成为了目前农民维权抗争活动的焦点,是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首要问题。由于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保障,而且土地问题往往涉及巨额经济利益,因此,也就决定土地争议更具有对抗性和持久性。特别是随着地方政府公然对失地农民进行暴力镇压,以及知识精英出于各种目的的介入,使这一问题具有了相当大的政治爆炸性,有可能诱发较大的社会冲突,因此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警觉。(中国改革报20048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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